
为进一步提振我县汽车大宗消费,现开展新一轮汽车焕新消费补贴活动。
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日开始,发放购车惠民券100万。
活动对象
在宝应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
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补贴标准
按照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发票含税价)给予惠民券补贴:
10万元以下,补贴1000元;
10万元(含)至20万元,补贴2000元;
20万(含)以上的,补贴3000元。
购车惠民券100万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购车补贴流程
展开剩余63%在线申报:个人消费者购车并取得行驶证后,登录江苏银行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需提供如下申领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和手机号(限购车人本人);
(2)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晰图片;
(3)新购车辆行驶证清晰图片。
申领说明
1.本次补贴可与国家以旧换新、江苏省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享受。仅限个人消费者,开云app官方对购车者户籍、上牌地不作限制,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
{jz:field.toptypename/}2.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主管税务机关须为活动所在地税务部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上牌日期均须在活动时间内,且上牌日期不得早于发票开票日期。
3.补贴申请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行驶证、活动平台实名认证须为同一自然人。
4.资金池接近使用完毕时将发出资金预警。预警信息为动态数据,不作为资金池实际剩余承诺。
5.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录入错误等情况导致补贴无法到账的,责任由补贴申请人个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车企活动名单
来源:宝应商务、市建处
审核:王琴
发布:综合处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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